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加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标准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基础性、规范性和引领性作用。
在与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充分衔接的基础上,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包括基础能力支撑标准、减缓气候变化标准、适应气候变化标准3类一级标准子体系,进一步细分为15类二级标准和45类三级标准。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方面,重点制定电力、原油、天然气、燃油、化肥、氢、乙烯、合成氨、甲醇等重点产品的碳足迹核算标准。(彭晨阳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