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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消费和电力消纳责任纳入年度考核

发布于: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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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中国石油网消息(记者 王欣欣)10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旨在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落实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最低比重目标,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年下达目标,对重点用能行业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进行监测、评价和考核。

  征求意见稿指出,国家支持重点用能行业相关企业在明确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之上,进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对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提出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重点用能行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可通过可再生能源电力自发自用、绿电直连、绿证绿电交易(划转)等方式完成;可再生能源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可通过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等综合利用、生物质能非电利用等方式完成。

  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各电力交易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相关交易,应及时向承担消纳责任的主体披露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及绿证绿电交易等相关信息。电网企业应加大电网投资建设,依据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施方案,组织经营区内各承担消纳责任的主体完成可再生能源电量消纳。供电企业、售电企业、相关电力用户和使用自备电厂供电的企业等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配合做好可再生能源电量消纳,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

本文关键字: 可再生能源消费和电力消纳责任纳入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