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报综合报道 12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旨在助力能源强国建设,更好适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需求,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
《意见》指出,光热发电兼具调峰电源和长时储能的双重功能,能够实现用新能源调节支撑新能源,能够为电力系统提供长周期调峰能力和转动惯量,具备在部分区域作为调峰和基础性电源的潜力,是实现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传统能源的有效手段,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有效支撑。同时,光热发电产业链长,规模化开发利用将成为我国新能源产业新的增长点。
《意见》明确,积极推进光热发电项目建设,不断拓展光热发电开发利用新场景,保障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到2030年,光热发电总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度电成本与煤电基本相当;技术实现国际领先并完全自主可控,行业实现自主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成为新能源领域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新产业。
聚焦加快推动光热发电技术与产业创新,《意见》要求,加快关键技术突破,促进光热产业降本增效。加快关键技术、材料与装备研发,支持光热发电头部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研发联合体,聚焦高效聚光吸热换热、规模化长时高温储热、能量高效转换、高灵活性光热机组、智慧化控制等领域,全面提升我国光热核心技术自主化及关键装备国产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