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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发布

发布于: 14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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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中国石油网消息(记者 王欣欣)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明确到2035年,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在新能源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新能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高效消纳。

  《意见》从分类引导新能源开发与消纳、增强新型电力系统适配能力及强化技术创新等多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意见》提出,统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外送与就地消纳,重点在沙漠、戈壁、荒漠、沙化、盐碱化等地区合理布局外送基地,提高基地经济性。通过新能源集成发展、东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西部地区挖掘消纳潜力等方式,促进“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实现规模化就地消纳。

  针对新能源消纳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意见》明确,要创新新能源集成发展模式,研究制定促进新能源集成发展的政策举措,支持“沙戈荒”等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加强新能源上下游产业链的协同,建立集成发展产业体系。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绿电应用水平,实现“以绿造绿”。统筹布局绿氢、氨、醇等绿色燃料制储输用一体化产业,打造“灵活负荷”。支持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发展,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等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健康可持续发展。强化新能源消纳技术创新支撑,突破新能源高效发电利用技术,攻关系统灵活调节技术,强化电网运行技术,升级智能化调控技术。

本文关键字: 《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发布